衛教師甄試公告


【公告】

114年度氣喘衛教師換證
 

【公告】合格氣喘病衛教人員授證辦法實施細則修訂(中華民國114年1月18日理監事會議通過)

修訂第五條:合格氣喘病衛教人員證書有效期限六年,期限屆滿前需累積一百二十分繼續教育積分,其中必修學分須達六十學分以上(含實務操作課程八學分),始得申請展延。

https://www.asthma-edu.org.tw/news-detail.jsp?pk=46
https://www.asthma-edu.org.tw/exam-rules.jsp

✔️2025年(今年度)換證學員比照原120學分即可換證,請別擔心喔

114年度氣喘衛教師甄試公告
 

一、甄試日期:114年9月21日(星期日)
       甄試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10樓大禮堂(臺北市中華路二段33號) - 附件交通資訊

二、甄試時間:上午8:50至下午13:30。
       報到時間:8:50~9:00  (筆試報到;僅口試者9:50-10:00報到)
       筆試時間:9:00~9:50
       筆試成績:10:00  (公告筆試會場,合格者接續口試)
       口試時間:10:10- (口試結束即可離開)
       口試成績:10/2 公告學會網站合格名單

三、報名方式:線上報名(8/1起),登入網站點選 衛教師甄試報名(8/1起),符合報考資格即可步驟完成報名流程(確認個人資料、繳費、上傳清楚半身個人照片。)

*2024年度甄試未通過者(筆試或口試未通過),如今年要報考,請點選此處報名(限"2024.2023已考過者",其他學員依報名方式報名),再依學會通知完成繳費即可。

*如需上完9/7實務操作課程才達學分者,請預先電話聯繫學會後再報名喔( 0963-539421/ 02-25218926)

四、報名日期:8月1日起至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資格:本會會員參加本會認可之氣喘衛教課程,兩年內取得60學分以上(至少包含30必修學分及實務操作課程學分),並繳清常年會費(含當年度),得向本會申請參加筆試。

六、報名查詢:可於甄試報名查詢頁面查詢報名結果

七、甄試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依網站報名步驟繳交)

八、其他:
       (1)筆試未通過者,於甄試後兩周內轉帳退還1000元報名費。
       (2)113年度口試未通過者,得參加今年之口試。請點選此處報名,再依學會通知完成繳費即可。
       (3)甄試報到:於當日報到時憑身分證或健保卡應試 (依個人證件為憑證)。
       (4)為確保訊息/公告傳遞及證書印製,報名時請更新/確認個人資料(*英文姓名.email.連絡電話.地址等)。因個人因素補發,需自行負擔工本郵資費250元。
       (5)如甄試報名人數8/29前未達10位,甄試延期至2026年辦理,8/29通知已報名會員。

九、成績:訂於9月24日學會網站公布合格名單及寄發電子郵件,如需紙本成績請來電/信學會寄發。

十、合格證書:通過考試合格者寄發氣喘衛教師證書
        (1)證書費:新台幣2000元整,請於一週內(9/22-10/3)繳交,逾期不候。
        (2)證書寄送日期:10月22日掛號寄發

附 件

一、氣喘衛教師應試相關說明:

  • 甄試報到:憑身分證或健保卡報到 (依個人證件為憑證。【已無紙本准考證】) ※應試期間一律禁止使用任何電子通訊器材。
  • 筆試:
    (1)筆試題目:題目為單選(除專有名詞英文外,皆中文試題),共有五十題,考試時間五十分鐘。
    (2)筆試及格:筆試及格分數80分,筆試合格即進行口試。
    (3)筆試範圍參考資料如下:
    *學會歷年出版手冊、2024.2025年開課課程內容
    *出版手冊(可於下載專區下載):過敏氣喘防治寶典、認識氣喘護理指導手冊(兒童版)、過敏氣喘衛教手冊、過敏性鼻炎診療指引、氣喘診療指引、兒童氣喘診療指引、五歲及以下兒童氣喘診療指引GINA準則、過敏氣喘防治寶典、氣喘健康操VCD、過敏氣喘防治100%
    *歷屆考題(可於下載專區下載)
     (4)筆試規範:※使用 藍 或 黑 筆皆可。
                         ※依規定筆試成績得保留兩年,筆試及格但口試不及格者,得參加隔年之口試。若兩年內口試不及格,原筆試成績予以作廢。
                         ※當日甄試筆試通過者,10點接續口試,口試順序依工作人員唱名。
  • 口試:
    ※流程說明:筆試通過者由工作人員依應試順序唱名進入口試會場,各關考完則完成口試,考生始可離開,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譁、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其他考生,經勸止不聽者,喪失應試資格及成績。
    ※口試為確保公平性,評分方式以操作技能是否完整評分,以避免各口試委員評分標準不一。
    ※口試及格等級為口試委員評分平均 B級 以上。

二、積分認定:依本會合格氣喘病衛教人員授證辦法第四條:參加筆試之教育學分核算,以筆試報名截止日為結算日期,並得自結算日期追溯兩年有效。

三、交通資訊:捷運松山新店線小南門站2號出口往延平南路步行約7-10分鐘

應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