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模式訪評計劃
馬偕紀念醫院小兒過敏免疫科
廖婉智 護理師
建立以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模式訪評計劃是由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與氣喘照護相關單位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共同擬定之”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評量”指標,期望透過評量指標採實地輔導訪查方式來評量氣喘病人照護品質。
一、實施目的:
- 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 降低整體醫療費用
- 協助醫療機構落實以氣喘病人為中心之照護
二、實施方法:
1.訂定”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評量指標
2.辦理訪評教育訓練課程
3.實地訪評:由氣喘照護實務之專家學者、中央健保局台北分局及台北縣政府
衛生局組成訪評委員,至醫療機構進行實地訪查並給予建議
4 .辦理訪評標竿研習課程
97年度9月下旬起進行實地訪查,訪評對象先以台北縣参與中央健康保險局氣喘方案之18家醫院為目標對象,預計 98年度擴大至診所,評量指標會依診所氣喘照護方式修定”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評量指標。
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模式訪評指標依結構面(16%) 、過程面(60%)及結果面(24%)三大部份進行修訂,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評量指標,如附件一,對氣喘病人照護有創意或特殊措施、做法另有加分。
訪評優良之醫療院所,將由台北縣政府衛生局及該醫療院所共同舉辦標竿學習課程,供其他醫療院所、診所並開放至其他外縣市之醫療院所,共同學習氣喘照護方式,以提升氣喘照護品質。訪評結果將於年底由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舉辦之”病人安全成果發表”中公開表揚表現優異之單位,以茲獎勵。訪評結果亦會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作為未來氣喘方案分級審查之參考。
附件一
97年度建立以氣喘病人為中心之安全照護模式訪評指標
評量面向 |
評量項目 |
配分 |
結 構 面 16% |
1.照護醫師資格(4%) (1)具有經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中華民國免疫學會、中華民國兒童胸腔醫學會、台灣兒童過敏氣喘免疫學會認證之專科醫師 (2)具有氣喘患者照護及管理能力(需接受氣喘衛教學會或相關學會之教育訓練學分認證)之內、兒、家醫、耳鼻喉科醫師 |
符合第1項 □ 4分 符合第2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
2.收案資格(4%) (1)最近60天曾在本院所由同一位醫師診斷為氣喘(ICD-9-CM前三碼為493)至少就醫達2(含)以上者 (2)年齡14歲(含)以上診斷氣喘者,要有肺功能或尖峰流速值的紀錄 |
全數符合 □ 4分 符合1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
3.登錄及後續追蹤(5%) (1)有專責個案管理師負責登錄及追蹤,且個管師接受過氣喘照護相關訓練 (2)有專責個案管理師負責登錄及追蹤 (3)非專責人員負責登錄及追蹤 |
符合第1項 □ 5分 符合第2項 □ 3分 符合第3項 □ 1分 |
4.相關檢測設備(3%) (1)備有尖峰呼氣流速計可供使用 (2)備有輔助氣喘診斷相關實驗室檢查設備,如肺功能檢查儀器、過敏原檢查(血清測試或皮膚測試)、胸部X光等 |
全數符合 □ 3分 符合1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
過 程 面 60% |
1.個案資料管理(6%) (1)建立病人書面資料及電腦建檔 (2)收案病人初診及複診資料,定期上傳健保局 |
全數符合 □ 6分 符合1項 □ 3分 皆未符合 □ 0分 |
2.資訊告知(8%) 收案前有向病人解釋參與試辦計畫之目的及需病人配合定期回診等事項,並經病人同意,且病歷中附有收案病人簽章之同意書可供查閱 |
符 合 □ 8分 不符合 □ 0分 |
3.收案個案之病歷或收案紀錄單完整記載病患相關資料,需包含:(12%) (1)相關病史(家族史、過去病史、處置狀況、抽菸史/二手菸史) (2)過去和目前處置:藥劑、自我處理與監測 (3)家庭狀況 (獨居或有同居者) (4)主要照護者 (5)治療計畫的調整 |
全數符合 □ 12分 符合3-4項 □ 9分 符合1-2項 □ 5分 皆未符合 □ 0分 |
4.線上登錄資料完整性(15%) (1)登錄基本資料(ID、姓名、地址、電話等)。 (2)於「新收案資料維護」中填報下列資料: A.新收案日期 B.症狀頻率(白天)/(夜間) C.預估值或最佳值(%)(14歲以下免填) D.變異度(%)(14歲以下免填) E.嚴重度評估 (3)於「追蹤管理資料維護」中填報下列資料: A.追蹤管理日期 B.症狀頻率(白天)/(夜間) C.預估值或最佳值(%)(14歲以下免填) D.變異度(%)(14歲以下免填) E.嚴重度評估 |
第1項: 符合 □ 3分 不符合 □ 0分
第2項: 全數符合 □ 6分 符合3-4項 □ 4分 符合1-2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第3項: 全數符合 □ 6分 符合3-4項 □ 4分 符合1-2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
5.未回診病人之追蹤(8%) (1)預約掛號 (2)電訪追蹤 (3)設立氣喘病人諮詢專線 |
全數符合 □ 8分
符合2項 □ 5分
符合1項 □ 2分
皆未符合 □ 0分 |
6.落實推動病人衛教(11%) (1)建立病人氣喘衛教評值單(內容需包含有:治療計畫、氣喘藥物的認識、氣喘嚴重度、發作時自我處理、過敏原與環境、測尖峰呼氣流速計的重要性) (2)定期紀錄衛教時間及內容 |
第1項: 全數符合 □ 7分 符合3-4項 □ 5分 符合1-2項 □ 3分 皆未符合 □ 0分
第2項: 符合 □ 4分 不符合 □ 0分 |
結 果 面 24% |
1.病人追蹤率(8%) (1)具備病人追蹤率的統計資料可供檢閱 (2)其半年病人追蹤率應大於12%(指前半年已收案之個案中,於收案或追蹤後次季至後半年內至少完成1次追蹤者) (3)失聯超過6個月(≧180天)的個案數評量 (4)拒絕再接受治療的個案數評量 (5)經醫師評估已可自行照護的個案數評量(需取得病人同意) |
全數符合 □ 8分 符合3-4項 □ 5分 符合1-2項 □ 3分 皆未符合 □ 0分 |
2.品質提昇(需有書面資料可查閱)(8%) (1)參與試辦計畫的醫師有無相關氣喘教育訓練課程認證 (2)參與試辦計畫的護理人員有無相關氣喘教育訓練課程認證 |
全數符合 □ 8分 符合1項 □ 4分 皆未符合 □ 0分 |
3.品質資料統計:有下列統計資料可供查閱(8%) (1)氣喘住院率:指當年度主診斷為氣喘且參與本方案之住院就醫人數。 【全年主診斷為氣喘之患者總住院人次 / 全年主診斷為氣喘之患者總就醫人數】 (2)氣喘急診率:指當年度主診斷為氣喘且參與本方案之急診就醫人數。 【全年主診斷為氣喘之患者總急診人次 / 全年主診斷為氣喘之患者總就醫人數】 (3)降階治療成功率:嚴重度較前一年之年度評估(當年度新收個案者,採初診資料)疾病嚴重度下降者。 【當年度該院所收案病人數中,其年度評估之疾病 / 當年度該院所收案病人數】 |
全數符合 □ 8分 符合2項 □ 5分 符合1項 □ 3分 皆未符合 □ 0分 |
其 他 |
加分項目 對氣喘病人照護有創意或特殊措施、做法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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